Sam先生的小站

如果当初

Mar 12, 2025

昨晚的研读圣经团契中有弟兄提出了一个问题:如果伊甸园里的亚当和夏娃当场跟神认罪悔改,是不是全人类的结局都会被改写? 这位弟兄的本意是指出人的骄傲,即亚当夏娃都将错误甩锅给别人,而不能承认自身的罪。 我并不反对他的观点,但我觉得这真是个糟糕的假设性问题。因为这个问题混淆了两个约和两种自由意志。

神与亚当所立的是行为之约,违约的后果就是死。 创世记‬2:16-17说 “耶和华神吩咐他说:「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,你可以随意吃,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死!」” 即便亚当认罪,神的公义是可以随意更改的吗?

神与我们所立的是恩典之约,为此祂附上了终极的代价,道成肉身的耶稣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承担了全人类的过犯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致灭亡,反得永生。 这恩典之约是不只与信徒,乃是和全人类所立的。 约翰福音‬ ‭8‬:‭24记载了耶稣的宣告:“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,必要死在罪中。” 可见无论是行为之约,还是恩典之约,违约的后果都是死。 神的公义在此彰显。

恩典之约的设立同时见证了神的怜悯。 亚当原本拥有的是中性的自由意志。他可以自由选择守约或是违约。 遗憾的是魔鬼出手了,从而如罗马书‬‭5:12-14‬所说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 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 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” 这里提到的罪也不算罪,指的是没有律法来显明罪行。 然而亚当所引入的罪性却仍然使全人类处在死亡的权势之下。

我们的自由意志不同于犯罪前的亚当,罪性导致我们不再有选择不犯罪的自由,直到救恩的来到。 我们在世虽然还持续灵与肉体的交战,但最终必然进入永恒的荣耀。 奥古斯丁将最初的亚当和最终的信徒描述为“能不犯罪”和“不能犯罪”。这就非常的贴切了。


#因信称义

返回至博文列表